文/梦天天

游山五岳东道主,拥书百城南面王。

万人丛中一握手,使我衣袖三年香。

——清·龚自珍《投宋于庭》

这是龚自珍赠给好友宋翔凤的一首诗。龚自珍与宋翔凤于1819年相识之后,交往甚密,情谊笃厚,在1822年作此诗,赠予宋翔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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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诗人那些事儿

龚自珍(1792年8月22日—1841年9月26日),字璱(sè)人,号定庵(ān)。汉族,仁和(今浙江杭州)人。晚年居住昆山羽琌山馆,又号羽琌山民。

龚自珍是清代思想家、文学家兼改良主义先驱者,他之所以被称为改良主义先驱者,是因为他主张革除弊政(如改革科举制度)、抵制外国侵略,还曾全力支持林则徐禁除鸦片。

据传,龚自珍“以立异高谈的‘怪魁’形象见称当世,其骂座之言上关朝廷、下及冠盖,以至‘动与世迕’,无以自存。”也就是说上至朝廷,下至官员,没有他不敢骂的人和事儿,他这种处世态度使得他几乎没有立足之地。

龚自珍本是一个才华横溢、胸有沟壑之人,但是他的书法犹如“天女散花”,难登“大雅之堂”。放在现代字写得丑点根本不是什么事儿,但是在他所处的那个年代可不是什么小事儿,书法好坏可是直接关乎前途命运的,因为在明清两代的科举考试中,书法的重要性甚至是要胜过文章本身内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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龚自珍就因为书法不过关,与进入翰林院的梦想失之交臂了。殿试失利后的他忿忿不平,回家后要求自己的妻女苦练书法,结果各个练成绝美楷书,尤其是他的妻子何颉云,书法俱佳。

但是龚自珍这样做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让她们练书法而练书法,却是对当时朝廷取士不良之风的无声抗议。意思很明显:如果单单靠书法评判人才的话,那我家妻女皆可入翰林。

龚自珍的这种性格特征,用现代人的词语来描述,非“耿直”二字莫属了。但其实越是耿直的人,越怀着一颗挚诚、热切的赤子之心。在尘世的浮沉中,能觅得一个可以倾诉衷肠的知己,他是不会吝啬于自己的欣喜和赞美之情的。

宋翔凤便是那个值得他欣喜赞美的人,于是,龚自珍提笔写下《投宋于庭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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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诗中那些情

宋翔凤,字虞庭,一字于庭,庄述祖甥。江苏长洲(今苏州)人。生于乾隆四十四年(1779年),卒于咸丰十年(1860年),享年82岁。官新宁知县。通训诂名物,精研今文经学,诗亦清超绝俗。有《论语说义》、《过庭录》、《忆山堂诗录》等。

这首诗的诗名来源,便是取了友人宋翔凤的字“于庭”。

诗的前两句“游山五岳东道主,拥书百城南面王”,从字面意思来看,是指“友人喜欢游历山川,看遍三山五岳即可如主人般向别人讲解;拥有并读遍群书,仿佛是拥有百座城池的帝王一样。”

但是往深层次去看,诗人则是在用五岳和南面王暗喻朋友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,同时也抒发了一种“名山大川皆为愉悦我心;读书万卷,富足不输百城之君”的豁达心态。

诗的后两句“万人丛中一握手,使我衣袖三年香”,从宋代诗人黄庭坚的《赠陈师道》“十度欲言九度休,万人丛中一人晓”所化而来。

同样是赠友人的诗,前者是为表达友人与自己的“心有灵犀”,而后者则用夸张的写作手法,既表达了与友人之间的情意之深,又表达了对友人的尊敬钦佩之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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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说“天下文章一大抄,看你会抄不会抄”。无疑,龚自珍在这里的引用,不仅恰到好处,更是“青出于蓝而胜于蓝”。“一握手”与“三年香”形成工整的对比、对仗,不但读来朗朗上口,更是把友情升华到了新高度。

结语:

亲情给了我们来处,爱情给了我们归处,友情,则是这世间最温情的存在。有了友情相伴,漫漫人生路便不觉孤单。然“知己难觅”,所以古人又说“人生得一知己,足矣”,龚自珍与宋翔凤的这种友情,又怎能不叫人艳羡呢?

自古至今,写友情的诗句有很多,但是能把友情写到极致的,恐怕非“万人丛中一握手,使我衣袖三年香”了。

亲爱的读者朋友,你记住这句描写友情的绝美诗句了吗?你是否也拥有如此真挚的友情呢?别忘了评论区留下你的答案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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